
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校历的规定,5月1日为劳动节,4月29日(星期一)至5月1日(星期三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,分别补4月29日(星期一)、4月30日(星期二)的课。
请各单位、部门做好工作安排,加强值班和宣传教育工作,高度重视师生人身、财产和交通安全,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校长办公室
教务处
2013年4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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