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16年度工作量计算——上报同门课教师所占比例
各位任课教师:
2016年度工作量计算工作已开始,本次工作量计算包括152、161、153三个学期,具体课程见附件。同一门课若有几位教师共同承担的,请主要课程负责教师向教务办上报分配比例。
同一门课几位教师共同承担指以下几种情况:
1、 理论课实际有一位以上教师承担。
2、 实验课、实践教学环节由多位教师承担。
3、 其他需要分配的课程工作。
请课程的主要负责教师于12月18日前向教务办上报分配比例。
教务办
2016-12-14
上一条:关于公示2017年拟推荐立项的教学建设系列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开展2016年第三十五期公开观摩课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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